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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記這種東西,小時候被逼著寫了不少,那時候家裡的長輩希望我可以多多練習作文,要我每天寫一篇。我當然是無所謂,反正個性使然,篇幅通常不會很長,小學五年級還是六年級的時候,天天寫了一年。每天晚上寫完之後我就把日記本擺回書房裡的書架上(房間沒有書桌所以我都在那裡寫功課),也不怕家人去拿來看,因為我堅定的相信,跟我一樣,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會尊重另一個人的隱私權。

小學生能寫出什麼東西來,當然都是「今天上數學課,老師給了很多功課好討厭,好不容易下課之後,我和同學去福利社買冰棒吃…」等等的流水帳。然而,那時候已漸漸接近青春期,女生雖然跟男生們都處不好,但難免也會有暗戀的對象,我開始寫我喜歡上的那位男孩的一些事情,例如他今天拿餅乾來請我吃、上課的時候他偷偷拿橡皮擦丟我,那時候覺得很可愛又可氣的事情。

某天晚上拿出日記本準備開始寫的時候,突然看到昨天的日記裡有一個字被圈起來,旁邊還有眉批:「錯字,正確的寫法是『X』。」,年紀雖小,但看到這個情景也是勃然大怒,雖然暗戀別人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,但被其他人看到本來沒想要給人看的內容也是會不爽,讓我生氣的不是被改錯字,而是覺得自己被侵犯了,你一直以為理所當然的觀念在一秒之間被推翻、無需明言也絕不動搖的承諾被背叛,大概就是類似這種感覺。

從那天開始,我瞭解到另一個真理,那就是,當你心中有秘密的時候,絕對不要說出來,連寫在日記裡面也不可以,也許這世界上真有人會尊重你的隱私或是保守秘密,但實在太少了,能守口如瓶的,只有你自己。

當然我還是寫,但那已經是長大好久以後的事情了,而且也不會天天寫,上面是我這十年來的幾本記事簿,比較大本的通常是旅行的時候才寫,裡面偶而會夾一些像是門票、登機証、車票、名片的小紀念品;小本的則是拿來記日常生活中該做什麼事、和誰約見面、幾點要搭火車飛機之類的明細(白領上班族生涯留下來的好習慣),也會紀錄最近看到喜歡的一段話等等。

回頭再翻這些其實蠻有趣的,也是珍貴的,畢竟這幾年大多數的光陰都紀錄在裡面了。

為什麼講這些咧?

昨天收到墨刻出版社寄來的email,說之前參加「旅行的意義」照片徵選活動得獎的照片現在被印成一本筆記書,所以想到了這段往事。

這是一本萬年曆,裡面有地圖、常會用到的旅行資訊,當然,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是裡面其中一頁有我拍的照片。過一陣子有朋友會回台灣,會請她幫我買,送人以及準備拿來當作下一次旅行的記事本。

基本上那張照片除了是我拍的之外,跟我已經沒什麼關係了(有點難過,但這就是參加活動的得獎條件之一),擁有權已歸出版社所有,賣再多我也不會拿到一分錢,紙張品質、照片排版之類的瑣事我也不清楚,畢竟也還沒看到實品,所以純粹只是和各位分享這件事情,但以旅人誌一貫的雜誌印刷來看,這本筆記本應該也是會不錯的。

我的照片從一個只是在電腦裡面的檔案、變成在雜誌上的一張小圖、現在又跳躍到一本筆記書裡了,對我個人來說,意義非凡。

旅行的意義萬年曆.gi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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