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 Beef Bourguignon 01

因為前兩天嘗試著做了Julia Child的紅酒燉牛肉才想起原來我還有個單元叫做「玩酒料理」,那就把這道菜歸類在這裡好了。不過說真的,這道料理要煮這麼久(約六鐘頭),大把時間給我喝,看來也只能歸類在這裡了XD。(喂開車不喝酒不開車哦~)

年底長假,這兩個禮拜我又來到南非的開普敦,除了爬山享受此地美景之外,還可盡情使用朋友一級的廚房。而我,剛好有一種看到鑄鐵鍋就想燉大鍋肉的病,既然這裡酒跟肉都這麼便宜,那我當然要大喝特喝大煮特煮啊啊啊~~~

紅酒燉肉的材料種類其實不算多,我也沒有特意去買以後不會再用到的東西,因此稍微有簡化一點,唯一沒有減少的就是時間而已。茱莉亞的食譜在這裡,她的份量也比較大。另外她爐子、烤箱、瀝乾的重複動作很多,我沒有,因為我加的油一開始就比她少很多。

以下是我的材料,這個量大概是四人份。

牛肉600g(我是在這裡超市買的stewing beef,若在亞洲我會買牛腩)
培根6片(她用的是厚片)
紅蘿蔔小根x3
洋蔥兩大顆(廚房只剩兩顆)
蘑菇8大顆
蒜末兩小匙
紅酒2杯
濃縮番茄醬1大匙
高湯3~4杯(我是用牛肉高湯粉加水)
鹽巴
黑胡椒
橄欖油
乾辣椒粒(這我自己加的)
義大利香料(她很囉唆要用四種香料包在一起,我懶,就直接用這個)

步驟其實不複雜,可以簡單分類成三大區塊:

1. 準備材料。
2. 煎炒、燉煮。(這步驟做完之後可以暫時拋下去玩別的)
3. 炒菜、集合。

2014 Beef Bourguignon 02

1. 第一件事當然是開酒XD。茱莉亞說這酒最好是用年輕的紅酒,但本人對於葡萄酒的decision tree還只陷在便宜不便宜及好喝不好喝這兩項內,因為主要是用來下廚,所以我就挑了超市打折最便宜的。隔壁那瓶白酒不需要用到它,只是我昨晚沒喝完要拿出來繼續喝的而已。
2. 培根剪大塊(肥油要留著)、牛肉塊(切豪邁一點)要用紙巾把水份吸乾。
3. 紅蘿蔔切片、洋蔥一棵切絲 / 一棵切大塊(切絲的是要讓它融化到醬汁裡、大塊的是還要吃到它)、蘑菇切大塊。這時候還要熱烤箱,160C。

2014 Beef Bourguignon 03

4. 中火熱你的鑄鐵鍋(或是大的可以進烤箱的深鍋),加入一大匙橄欖油把培根炒到稍微有點變色,盛起備用。
5. 原鍋再加點油(如果不夠的話),同樣把牛肉炒到變色然後盛起備用。
6. 接著再炒香紅蘿蔔及一顆份量的洋蔥絲。
7. 培根和牛肉加回鍋內。
8. 加入濃縮番茄醬、蒜末、乾辣椒及香料。
9. 加入兩杯紅酒,適量的高湯剛好幾乎蓋住食材,大火讓它滾之後蓋上蓋子,移入烤箱,它需要在裡面待至少3個小時。

這時候就沒你的事了,看你要繼續喝酒還是看電視還是寫部落格或是其他隨便你,不要忘記你的燉牛肉還在烤箱裡就好。我是跑去爬山,因為朋友家後面就一座山,一個多小時之後回家,六公里,一天的運動量剛剛好。

Yes,喝完1/3瓶白酒然後跑去爬山是有點勇敢白癡,一開始的兩公里我有罵髒話。

2014 Beef Bourguignon 04

10. 這時候牛肉應該已經在烤箱裡約3小時了,另外用中火熱一只小鍋,加入些許橄欖油、黃油,把剩下一顆切成大塊的洋蔥炒到有香味,撒入一點香料,接著倒入也是剛好蓋住洋蔥的高湯,滾了之後蓋上蓋子,放入烤箱跟牛肉一起燉煮(食譜是用爐子單獨煮但我覺得幹嘛這麼搞剛又浪費瓦斯)。
11. 然後跳下一個場景,這時洋蔥小鍋已經在烤箱裡半小時,另外中火熱一只炒鍋,同樣加入適量的橄欖油及黃油,把蘑菇丟下去差不多變色就熄火。
12. 把裝有牛肉的大鍋從烤箱裡拿出來,小鍋洋蔥及蘑菇都丟進去,攪拌均勻,鹽巴、黑胡椒調味(有的高湯會比較鹹,所以一定要記得試吃先哦~)。如果湯汁不夠濃稠就加一點高湯,如果湯汁太稀就蓋子打開丟回烤箱再放一陣子即可。

2014 Beef Bourguignon 05

之前等待的大把時間除了繼續喝酒之外你也可以把澱粉準備好,這道料理通常是配麵、米飯、或是馬鈴薯,我煮了廚房裡面唯一有的螺旋義大利麵,用新鮮巴西里裝飾。

好吃嗎?好吃,濃濃的、細細的口感,紅酒給它一種很厚重的感覺,非常下飯(或麵)。那茱莉亞的有比較好吃嗎?可能有吧,但我並沒有吃過正統的紅酒燉牛肉,之前吃的都是方便包做出來的,這個真的好吃很多很多 。

2014 Beef Bourguignon 06

因為醬汁太好吃所以那天晚上我們全部吃光光,只剩下一些牛肉。我隔天把牛肉切丁,放到電鍋裡面跟黎麥一起煮(兩杯黎麥兩杯水跟牛肉一起煮即可)。這個也是非常可口,全部掃光光!旁邊搭配的是薄牛排及炒雜菜。

話說,現在酒喝比較少了,因為覺得運動帶給我的快樂比較多。以前做「玩酒料理」的時候肯定一瓶以上的白葡萄酒,這次六個小時內我竟然只有喝掉2/3瓶,看來真的是該退休了...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黑暗甜不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